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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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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公共卫生学院关于申请使用PI实验室的通知
  • 作者:梅鹤、周佩佩  编辑:廖忠鹭  来源:   浏览:; 时间:2024年03月25日 10:29
  • 各位老师:

    为加强科研实验室的管理,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,落实学校有偿使用科研实验室的工作安排,根据《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PI实验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将学院位于生物医药科研大楼北三楼空置的部分科研实验室转设为PI实验室。

    一、PI实验室清单

    本次可供申请使用的PI实验室(用房)包括B313B313-1B314B315

    实验室门牌号

    目前用途

    面积/

    B313

    冰箱暂存间

    20.41

    B313-1

    空置

    27.88

    B314

    无菌室/空置

    24.88

    B315

    细胞培养室/空置

    32.76

    二、申请租用条件和程序

    PI实验室申请条件和程序详见《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PI实验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。请负责人将纸质版和电子版《公共卫生学院PI实验室使用申请书》(附件2)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到生物医药科研大楼北楼B318,电子版发946039910@qq.com,联系人梅鹤(13566297015),截止日期202443日。

    公共卫生学院

    2024325


    附件:

    附件2 公共卫生学院PI实验室使用申请书.docx

    附件1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PI实验室管理办法(试行)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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